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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主动协助党委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。配合党政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办学指导思想,积极探索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和办法。
二、坚持和完善教代会的各项制度。认真落实教代会的审议建议权、审议通过权、审议决定权、审议监督权等四项职权。
三、在维护国家、学院总体利益的同时,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。受理教职工的合理申诉,及时进行调处或答复。
四、认真贯彻执行《重庆工学院校务公开实施意见》。负责校务公开日常工作,了解掌握校务公开工作开展状况,畅通校务公开联系渠道。
五、引导和教育教职工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提高自身素质。搞好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。做好先进、模范评选表彰工作。调动教职工积极性,参加学院各项改革,努力完成教学、科研、管理等各项任务。
六、保障教职工生活福利。协助和督促学校行政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。协助做好离退休教职工工作。
七、积极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。丰富他们的业余文化生活,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,构建和谐校园。
九、收好、管好、用好工会经费。
十、加强工会自身建设,健全工会民主制度,培训各级工会干部。组织工会理论研究。指导和帮助二级分工会开展工作。做好工会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比、表彰工作。做好工会新会员接收和基本知识教育工作。
十一、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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